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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医院关于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
2024-04-18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1〕51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办发〔2023〕79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卫人字〔2023〕447号)相关要求,我院已完成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。全院共有30人通过评审,现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与人力资源部、监察室联系。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。

电话:0476-8285223

0476-8340322

附件:2023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


赤峰市医院

2024年4月18日